「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第2條、第3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22604642A號令修正發布,電子檔請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教育部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