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113學年度下學期課程已經開出來了~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課程時間表 (nycu.edu.tw)

教育學程學生除了要修讀26個教育專業學分,還要同時修完各科教育專門課程學分(例如:擔任數學科老師就得完成數學科的教育專門課程認證),這樣才算完成教育學程要求的學分。

提醒同學們,教育專門課程認證繳交日期如下,請同學配合時間進行繳交(勿錯過)~ 如填報上有問題,可以看一下填寫說明(點我下載)。如無法下載,請至本中心網頁-NEWS-中心公告下載。

從未繳交過的同學,請一定要繳交,因事關版本問題與修課內容,請先確認自己需要修課之內容。

如果您未曾繳交過,尤其明年(114年)要畢業 或 預計114.6要參加教檢,或114.7要畢業,114.9要實習的同學,請記得在這一次繳交,免得到時候系所審查不通過(例如:數學科要送應數系審查),就喪失畢業或實習資格了。

請留意,申請認證為某任教科別為第一專長,須就讀該任教科別之培育系所(含輔系),否則就算修完學分,也無法取得教育學程證明。(例如:申請認證為數學領域數學專長老師,必須就讀本校認證數學專長之培育系所,例如:應用數學系所(含輔系)、數學建模與科學計算研究所、統計所。如您未具備培育系所身分證者,可採取:

1.洽詢註冊組了解申請輔系所流程,並完成申請(本校大學生、研究生皆可以申請輔系,通常在開學期間申請,請同學提前致電詢問)。教育學程畢業時,畢業證書需呈現已完成000輔系。參考網址:https://aa.nycu.edu.tw/aa/ch/app/data/view?module=nycu0069&id=2511&serno=6980dbf1-7fc8-43f5-9134-754145a59ffe

2.研究生如不是就讀培育系所,除採取前述1.方式,亦可採取以下對象二的方式,取得等同於修畢輔系應修學分之證明。通常系所會了解您的修課狀況,再決定是否同意協助出示相關證明。

主題 注意事項
繳交時間 第一階段:學期末(即日起-113.12.20),請盡量在這段時間繳件。

第二階段:學期初(114.1.13-114.1.17),因為希望在加退選之前回覆,所以訂在暑假期間。

對象一

欲申請專門課程認證

1.請確認您所使用的版本(102年版或105年版或108年版或110年版或112年版),不知道適用那一版者,可以看該網頁適用對象之說明,千萬不要弄錯,不然就會少修學分了。

(1)107學年度之前的師資生,如欲使用最新108版或110版或112版–新課綱做證書者,請與佩萱姊聯繫

(2)113學年度教育學程新生,請點選112年版

2.參考步驟1的要求,填寫步驟2的表格(已修習或未修習表格)。(之前已繳過,就不用繳交,除非有新的課程)
3. 將申請資料e-mail至linparocindy@nycu.edu.tw。(請留意所繳交的電子檔需與正本相符,否則審查結果將不予採認)

4.繳交資料及注意事項

(1)信件檔名,請標注:已修習表格/未修習表格(姓名,科別)
(2)繳交已修習表格 以及 成績單電子檔

         (已修習表格僅需填入基本聯絡資料以及欲申請採認的資料,請勿刪除表格或更動原要求科目名稱以及學分數,造成認證結果無效)

         (請提供excel檔)

         (請留意所填寫之課名與學分數等資料,必須與成績單相同)

         (成績單掃描檔須清楚,如無法提供清楚成績單,請繳交紙本)

         (成績單需蓋教務處註冊組章)

        (本校成績單有線上申請服務,例如:交大校區可幫忙郵寄,因為有工作時程,請提早申請:https://reurl.cc/WrR7Qy )

(3)未修習表格電子檔

        (本表為欲了解所修課程可否抵免才需繳交,113下未開設之課程請勿繳交)
(4)課程大綱電子檔(1門課1個檔案,並標註完整課名,例如:電子學(一)),如資料太多,可提供雲端資料連結網址。

         非本校開課之課程、非審核系所所開課程、與本校專門課程要求課名不同者,請檢附課程大綱電子檔(審核系所為已修習、未修習表格excel檔最右邊欄之備註系所)

(5)作品(申請科學探究與實作專題抵免,另須提供作品,作品格式及注意事項,請點我了解)

(6)填寫有誤者,將退件不予處理。
(7)認證102、105、108、110、112年版 英文科的同學注意備註處(取得本證書,需取得聽、說、讀、寫CEF B2等級以上之英檢證照)(英檢證明請掃描成電子檔)(請趁沒有疫情的時候趕快去考,避免因疫情無法取得英檢結果,無法順利取得證書)
(8)認證105、108、110、112年版 職業群科同學,需要另加業界實習18小時。(業界實習證明請掃描成電子檔)

對象二

欲申請修足擬任教學科相關學系之輔系雙主修應修課程及學分認定

1. 限研究生申請且不是就讀擬任教學科之本校培育之學系所同學申請。(因取得第一張教師證書需就讀該任教學科之本校培育系所)

2.繳交修足擬任教學科相關學系之輔系雙主修應修課程及學分認定申請表excel檔 (含成績單、輔系要求)電子檔

3.將資料e-mail至linparocindy@nycu.edu.tw

資料下載處 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網站-申辦-教育專門課程學分證明

網址: https://is.gd/YLOSeK

備註 113.12.27如未收到本中心回信已收到您所申請的文件訊息,請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