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專門課程學分證明申請表

修畢教育學程應辦這兩個證書: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教育專門課程學分證明

教育專門課程科目,也就是你未來要任教的科目!

 

選擇適用版本
112年版本 110年版本 108年版本 105年版本 102年版本
99年版本 92年版本

 

請確認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 目前有 92年99年102年105年 、108年 、110年112年版本,同學請依據適用對象使用正確版本,以免選錯應修課程,屆時無法認證。
  2. 如欲認證第二專長,請務必於修習學分之前先向中心提出申請。
  3. 如欲認證第二專長,未先向中心提出申請,而自行修習學分,等到要向中心辦理製作證書時,中心將依據您提出申請製作證書之當年度標準來進行認證。
  4. 申請認證時間為每學期初、學期末,依據公告時間為主。
  5. 申請認證,請先參考步驟1要求所要求的學分,再填寫步驟2表格繳至師資培育中心認證(含已修習、未修習表格、成績單、課程大綱等),順利通過系所審查者,才能填寫步驟3申請表,向本中心申請製作學分證明。

 

本校各系所申請教育專門課程(新增、變更)規劃(請點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