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需繳交資料如下:

1.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影本

2.教育專門課程學分證明影本

3.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教育部針對畢業師資生,曾以師資生資格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於申請首張、另一類科教師證,或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申請核發各師資類科(幼教除外) 加註「第二專長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者,針對適用對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適用版本及教育專門課程採認抵免適用版本及失效學分皆有規範,詳如資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