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112年2月20日核定「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鑒於轉型正義為相對新興之教育課題,為利於規劃相關教育訓練課程或活動時,有架構性之推動策略,並據此發展短、中、長期培訓計畫與研發教材教案;經廣泛參考國內外轉型正義教育文獻,審酌臺灣威權統治歷史與轉型正義工程之特殊性,並扣合教育行動綱領,研訂旨揭學習架構提供參考。(點我了解)

教育部請各師培大學將轉型正義議題融入課程規劃,並鼓勵師資生修習,以認識並理解威權統治歷史及其對社會現況的影響,進而發展對人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價值信念。

培育中等學校社會領域公民及歷史專長之師資學校,請加強該領域師資生相關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