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好:

因師資培育中心需提前規劃證書製作作業,預計於116年畢業、實習或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在校師資生,請務必於115年11月30日前完成調查表填報。

👉 調查表: https://forms.gle/7RaNPNmHmKMrahBS8


一、先確認教育專業及教育專門課程是否修畢

預計116年畢業、實習或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同學,請先至以下網頁預填資料,確認自己是否已完成相關修課及資格要求

請一併確認:

  • 教育專業課程 (所有師資生)
  • 教育專門課程 (所有師資生)
  • 學習護照點數(所有師資生)
  • 英語能力/英檢要求(英文科師資生)
  • 業界實習要求(職業類科師資生)

如尚未完成,請儘早規劃於115學年度上、下學期完成相關修課或資格要求
※ 英檢如尚未達到要求,建議符合報考資格時儘早應試。

(一)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

預計於116年3月請同學繳交「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申請表」。

請依最新版表單及申請說明填寫,並備妥相關資料後繳交至師資培育中心。

👉 預填及申請資訊:
https://teacher.nycu.edu.tw/學術成果/教育學分證明書/

(二)教育專門課程學分證明

請依照自己所屬版本填寫申請表中的「步驟3」資料,並依申請說明備妥相關文件。

👉 預填及申請資訊:
https://teacher.nycu.edu.tw/學術成果/證書製作/

※ 符合教育學程修課及相關資格要求者,中心將協助製作「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及「教育專門課程學分證明」。


二、新制師資生:先教師資格考試,再實習

107學年度(含)以後進入教育學程之師資生,均屬新制師資生,只能依新制辦理。

新制流程為:

完成教育專業及專門課程 → 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 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 通過後進行教育實習

其中,「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須於完成前述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專門課程要求後辦理。


三、教師資格考試報考提醒

教師資格考試通常於116年3~4月左右報名實際報考時間及資格請以教師資格考試網站公告為準。

一般可報考情形如下:

① 已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116年2月前已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可依規定報考。

② 116年6月應屆畢業生

116年6月應屆畢業生得依規定暫准報名,但須確認:

  • 已於115年6月完成教育學程所需學分(含護照)。
  • 大學生須提供切結書,確認於116年6月可取得大學畢業證書。
  • 碩、博士班學生須提供切結書,確認於116年6月可取得修畢碩、博士班應修學分證明。
  • 預計於116年7月初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 請務必注意

請預計116年畢業、實習或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同學,先完成本次調查,並提早確認自己的修課及資格是否全部符合要求。

📌 調查截止:115年11月30日
📌 調查表: https://forms.gle/7RaNPNmHmKMrahBS8

如有尚未完成的課程或資格要求,請儘早安排,以免影響後續證書製作、教師資格考試及實習時程。